行业观察:论位置服务(LBS)的十大关系

16 Sep 11 行业观察:论位置服务(LBS)的十大关系

提出这十个问题,都是围绕着一个基本方针,就是要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大力推动中国位置服务(Location Based Services,简称LBS)产业的加速发展而服务。
过去为了改变贫穷闭塞、发展停滞和科技落后的困境,为了改革开放的成功,我们就实行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方针。现在,为了推动LBS产业前进,同样也实行这个方针。但是,我们工作中间还有些问题需要谈一谈。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最近美国方面暴露了他们在发展LBS产业过程中的一些缺点和错误,他们走过的弯路,你还想走?目前我们就是鉴于他们的经验教训,可能少走一些弯路,今后当然更要引以为戒。
什么是国内外的积极因素?在国内,城市合作商家和移动用户是基本力量。政府相关部门、风险投资商是可以争取的力量。质疑者虽是一种消极因素,但是我们仍然要作好工作,尽量争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在国际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都要团结,有竞争的可以争取为双赢,质疑的也可以分化和利用。总之,我们要调动一切直接和间接的力量,为我国LBS产业的兴起和繁荣而奋斗。
下面我讲十个问题。

一 服务内容和盈利模式、用户规模的关系

服务内容是LBS发展的重点。内容为王——必须提供精良的服务内容,这是已经定了的。但是决不可因此忽视对盈利模式的探索。如果没有可持续的盈利模式,首先就不能养活LBS企业,还谈什么发展服务内容?所以,服务内容和盈利模式、用户规模的关系,必须处理好。
在处理服务内容和盈利模式、用户规模的关系上,我们没有犯原则性的错误。我们不比美国和一些西欧国家做得差。我们对于盈利模式、用户规模还是比较注重的。我们现在的问题,就是还要适当的调整服务内容和盈利模式、用户规模的发展力度,更多的探索盈利模式、扩大用户规模。这样,服务内容是不是不为主了?它还是为主,还是发展的重点。但是,盈利模式、用户规模的比例要加重一点。
加重的结果怎么样?加重的结果,一可以更好地产生用户聚集效应,二可以更快地增加资金的积累,因而可以更多更好地发展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也可以积累,但是在我们现在的市场条件下,盈利模式、用户规模积累得更多更快些。
这里就发生一个问题,你对发展服务内容竟是真想还是假想,想得厉害一点,还是差一点?你如果是真想,或者想得厉害,那你就要注重盈利模式、用户规模,积累更多些,投到服务内容方面的资金将来也会更多些。
我们现在发展服务内容可以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少关注盈利模式、用户规模,一种是多关注盈利模式、用户规模。从长远观点来看,前一种办法会使服务内容发展得少些和慢些,至少基础不那么稳固,几年后算总帐是划不来的。后一种办法会使服务内容发展得多些和快些,而且由于保障了LBS企业生存的需要,会使它发展的基础更加稳固。

二 相对发达城市LBS和更多区域LBS的关系

我国的LBS发展集中在相对发达城市。所谓相对发达城市,是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苏州、成都等。这些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信息化基础设施相对较好;城市商家的分布相对更密集、市场相对更繁荣;移动用户的总体数量相对更多、消费倾向相对更高。
在这些城市,移动用户数约占全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GDP之和约占全国总量的百分之二十。这些城市的LBS市场潜力必须充分利用,不仅可以夯实产业基础、打造较完善的产业链,而且可以使我们更有力量来发展和支持其他二、三线城市,比如天津、重庆、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石家庄、济南、青岛、南京、无锡、宁波、温州、福州、厦门、泉州、海口、三亚、郑州、洛阳、武汉、长沙、贵阳、南宁、桂林、昆明、西安、兰州、银川、乌鲁木齐、呼和浩特、拉萨等等,甚至更广大的区域直至覆盖到乡镇,这对中国整体LBS产业的良好布局是有促进作用的,必须积极面对。

三 免费服务和收费服务的关系

收费服务不可不有。现在,我们有了一定的收费基础。经过社交网站(Social Network Site,简称SNS)几年的市场孵育,我们的虚拟社群加强了,比真实世界中的人际社群还要强些,社群意识也有所突破。我们的收费模式正在建立。自从盘古开天辟地以来,我们不晓得网络交友、社群消费,现在开始了解了。
我们现在还没有很好的收费模式。但是,过去我们也没有网络交友和社群消费,我们是用Mouse加Server建立起社交网站和和虚拟社群的。我们现在已经比过去强,以后还要比现在强,不但要有更多的社交网站和虚拟社群,而且还要有很好的收费模式。在今天的世界上,我们要可持续发展,就不能没有这个东西。怎么办呢?可靠的办法就是把收费服务降到一个适当的比例,增加免费服务。只有免费服务发展得更快了,收费服务才能够有更大的进步。
这里也发生这么一个问题,你对收费服务是真正想要、十分想要,还是只有几分想,没有十分想呢?你是真正想要、十分想要,你就降低收费服务的比重,多搞免费服务。你不是真正想要、十分想要,你就还是按照老章程办事。这是战略方针的问题,希望LBS业界讨论一下。
现在我们把收费服务统裁掉好不好?那不好。因为要探索收费模式,我们还是要求生存和图发展嘛!我们一定要加强收费服务,因此,一定要首先加强免费服务的建设。

四 政府、LBS企业和用户个人的关系

政府、LBS企业、用户个人的相互关系,都要处理好。为此,就不能只顾一头,必须兼顾三个方面,也就是我们过去常说的“共赢”、“多赢”。鉴于国外和我们自己的经验,今后务必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拿用户个人讲,用户获取位置服务的习惯养成了,他们的消费额度和消费要求就会逐步增加。我们历来提倡用户至上,反对忽视用户意见,同时我们也历来提倡关心用户建议,反对不关心用户建议的霸道作风。随着整个LBS产业的发展,要更加细致更加细心地了解用户、帮助用户和鼓励用户。
这里还要谈一下用户生成内容(User Generated Content,简称UGC)的问题。所谓UGC是指用户将自己原创的内容通过互联网络平台进行展示或分享,这种内容产生模式对吸引大众参与、丰富互联网内容、积累和传播信息、提高用户忠诚度、创造新的盈利模式等均有很强的刺激作用,在UGC模式中,用户不再仅仅是内容消费者,而且是内容的生产者和供应者。这里我劝有关部门,不要动不动就把基于UGC模式的网站和谐掉,这并不有利于用户体验式经济的长远发展,在管理上加强对UGC的审查、监督和引导,恐怕才是最重要的。UGC的许可尺度如何把握,我们经验不多,还要研究。从原则上说,开放性和可控性是对立的统一,要有开放性,也要有可控性。每个用户都了解到开放性和可控性的对立统一,UGC才会发展得更加活泼。
再讲LBS企业。2010年以来LBS企业的发展是最快的,但是在服务盈利上一直存在困难。LBS企业有意见,合作商家、风险投资商也有许多意见。尽管有个别夸大其辞的现象,但是不能说我们没有缺点。对市场调查不够,对用户需求摸不清底,跟着国外模式疯跑,这就是缺点。我们已经发现了缺点,所以今年不少意见都是关于LBS产业发展要冷静思考的,这很好,要继续保持。
政府对LBS企业的发展要继续加强扶持,同时兼顾国家利益。我们的空间信息开放程度低、服务内容匮乏、系统开发成本高,这都大大打击了LBS企业的积极性,政府应该采取更加开放的政策,在不危及国家空间信息安全并有政企合作协议保障的前提下,以低廉(甚至部分免费)的价格向企业开放内容更丰富的空间信息内容,LBS产业一旦进入良性发展的上升轨道,政府并不吃亏。鉴于目前在这个问题上已经遇到了瓶颈,我们必须更多地注意处理好政府同LBS企业的关系。上海方面近期就开了一个好头,在该市201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信息技术与现代服务业领域科技项目指南中,第三部分研究内容之四,就公布了一个LBS的扶持专项:研究公共位置云的集成实现技术,研究位置服务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形成跨行业解决方案,并开展运营服务和应用示范,探索位置服务模式创新应用。
总之,政府、LBS企业和用户个人,三者的利益都必须兼顾,不能只顾一头,既要提倡灵活发展,又要注意合理有效。无论只顾哪一头,都是不利于LBS产业发展的。这可能是一个关系到中国至少6亿移动用户(肯定还会增加)的大问题,必须反复进行教育。

五 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关系

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关系也是一个矛盾。解决这个矛盾,目前要注意的是,应当在尊重国际标准规范的前提下,加强国家标准的制定与完善,给国家标准更多的独立性,让国家标准办更多的事情。这对我们建设强大的LBS产业比较有利。我们的国家这样大,人口这样多,情况这样复杂,有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两个积极性,比只有一个积极性好得多。
LBS产业是空间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的空间信息主权有密切关系,重视国家标准的建设,今后能更有效地维护我们的国家空间信息主权。实际上,要更有力地在国际标准上有话语权,也需要我们必须和尽快建立起完善而有效的国家标准。中央在“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中既然已经明确了要“培育导航与位置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政府相关部门就要加速行动起来,要组织LBS企业和相关人士多讨论、多商量,不冒下命令,商量好了再下命令。
LBS标准可分为两类,一类用于规范对空间位置坐标的获取(比如3GPP、OMA的定位标准),一类用于规范对空间信息服务的提供(比如OGC、ISO/TC211的服务标准)。处理好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关系,这对于我们这样的市场大国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这个问题,有些欧美国家也是很注意的。它们的制度和我们的根本不同,但是它们发展的经验,还是值得我们研究。国际标准起步较早,其框架可以成为我们的重要参考,但在市场上往往是事实说了算,我们应该尽快首先形成国内市场的事实标准。
在解决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关系问题上,我们的经验还不多,还不成熟,希望LBS业界也好好研究讨论,并且每过一个时期就要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缺点。

六 定位精度和服务粒度的关系

对于定位精度和服务粒度的关系,我们的建议是比较务实的,是比较得到广大用户赞成的。我们着重反对片面追求定位精度。过分强调服务粒度也要反对,但是那一般地不是重点。
在处理定位精度和服务粒度的关系问题上,应该把握“适用就好”的原则。如果服务粒度过细,超出用户实际需求,对LBS企业而言投入太大、市场效果却不一定很好。如果定位精度很高,对有些用户而言却恰得其反,甚至可能涉及到用户的个人位置隐私问题。目前国内开发LBS服务时,有些人动辄就吹嘘定位精度如何高、服务粒度如何细,实际上是犯了技术至上的老毛病,忘记了需求、技术和成本之间的动态平衡。
我们要诚心诚意地提供WYGIWYW(What You Get Is What You Want,即所得即所需)的位置服务,要广泛地持久地进行市场引导和用户消费习惯的培养,并且要对现有服务的适用性经常注意检查,如果不适用,就必须认真处理,及时改变。先进的技术,时尚的需求,消费的变革,都是推动中国LBS产业所需要的重要因素,而一切物质因素只有通过人的因素,才能加以开发利用。我们必须搞好定位精度和服务粒度的关系,巩固用户对位置服务的黏着度,来共同努力于建设繁荣的中国LBS产业。

七 “Pull”型服务和“Push“型服务的关系

究竟是“Pull”型服务(即由用户驱动的“拉”式服务)好,还是“Push”型服务(即由厂商驱动的“推”式服务)好?现在看来,恐怕是两种都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补充。
位置服务的传统模式是“Pull”方式,即用户提出要求,系统根据要求进行空间分析后发送结果,用户与LBS系统之间需要进行多次交互。但随着位置服务的大众化发展,需要采用“Push”方式,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系统能够根据用户的兴趣、职业、年龄等信息预测其当前位置的潜在需求,并主动向用户推送一些服务内容。
用户类型千差万别,个性需求也不尽相同,LBS企业需要加强用户市场调研,更透彻地了解用户,否则,不能懂得需求,不会开发市场,开发起来也不能稳固。虽然位置服务的用户消费习惯还需要大力培养,但用户就是上帝、需求决定开发的理论,决没有过时,要坚决地反对闭门造车,反对脱离实际。在一要务实二要高效的条件下,我建议LBS企业进行市场大调研,先对用户进行精确定位。
话说回来,市场大调研,不是说不要政府支持。希望有LBS行业协会(应尽快建立一个全国性的LBS行业协会)抓一下协调工作,使用户、企业以及政府的关系得到疏通改善,尽可能把三者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为LBS产业服务。

八 个人位置信息和隐私保护的关系

质疑者是什么因素?是消极因素,质疑什么?我看主要是质疑个人位置的隐私保护问题,这也是在许多用户调查中显而易见的结论,大体上看,约有50%的用户非常在意个人位置的隐私保护,这些用户往往也是最大的质疑者。质疑者可不可以转变?当然,有少数质疑者始终不会转变(最有可能的就是坚定的技术怀疑论者)。但是,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服务的规范,他们中间的大多数将来会有不同程度的转变。由于我们采取了正确的策略,现在就有一些质疑者被改造成不质疑者了。
有几点应当肯定:
第一点,应当肯定,早些年学术界关于保护个人位置隐私的研究和讨论是非常必要的,也是有先见之明的。根据研究分析,个人位置隐私一般会受到五种潜在的威胁(《位置服务》,2005):(1)未经授权的定位;(2)未经授权的位置公开;(3)强制性的商业侵犯;(4)不合理的使用;(5)非法使用。
对待个人位置隐私的办法是:立法保护、授权使用。大家都知道是什么一回事。这里提出三个基本规则:规则一,个人位置隐私受国家法律保护,神圣不可侵犯;规则二,每个人对其本人的位置隐私拥有支配权和优先权,未经本人许可,任何LBS企业都不能擅自对其进行定位跟踪、位置公开或其他任何用途,但不包括涉及保护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不涉及打击刑事犯罪或经济犯罪、不涉及公众紧急事故救援等特殊情况;规则三,个人位置隐私被授权的服务机构用于商业目的时,本人拥有对个人位置隐私的数据动态查询、使用情况监督、授权终止以及获利的权力。
第二点,应当肯定,Jean Michel Durocher关于位置基本法则的定义是很有必要的。2002年Durocher在巴黎的一次LBS大会上发表了三大位置基本法则,对于怎样合理地使用位置信息提供了一种参照标准,就非常值得借鉴。第一法则:位置信息,无论能否使用,都不能使人类受到伤害;第二法则:除非违背第一法则,否则一个人的位置信息的使用必须在其本人的完全控制下;第三法则:在不违背第一法则及第二法则的情况下,必须允许LBS提供商通过位置服务创造盈利的商业。
第三点,应当肯定,切客应用的兴起,对普及LBS知识、并促使大家逐渐重视位置隐私起到了很好的铺垫作用,今后要继续加强这方面的宣传工作,要继续建议并督促政府的相关立法保护工作。立法保护可以稳定很多人,可以消除用户的很多不信任。对一切质疑者,都应当给以免费试用,使他们有机会被改造、被转变。这样做,对LBS产业,对国际影响,都有好处。
转变质疑者还要做艰苦的工作,大家不能松懈。“立法保护、授权使用”是解决位置隐私保护问题的基石,我们不仅要在制度上积极制定和完善,而且要在技术上努力攻关,确保可操作性,并且要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向用户、向市场做好宣传与引导工作,如果让质疑之声遍布市场、甚至冲击到产业信誉,那会对中国LBS产业造成多么严重的危险,这是大家都清楚的。

九 位置服务与云计算、物联网的关系

提供良好的位置服务,需要庞大、强大的后端系统,这在十多年前曾被认为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如今随着云计算时代的来临,许多问题已经迎刃而解了——这一点我在今年暑期曾与盛大的朋友们谈起,并建议大家认真考虑,尽快建立“位置云”(当然对盛大而言,“切客云”或许更合适一些)——比如海量空间兴趣点信息(POI)的存储问题,现在有存储云的方案;比如提高服务器空间分析和挖掘效率的问题,现在有弹性计算的方案;比如随用户规模变化灵活配置系统的问题,现在有动态伸缩的方案;比如随系统数据流量增加共享网络带宽的问题,现在有资源虚拟化的方案……即便用户根据个性化需求获取位置服务,在云计算环境下也有更好的解答:按需使用、按需计费。总而言之,云计算非常适合位置服务“简单易用、以网络为中心、支持大众参与、可敏捷部署以及高可靠性、服务标准化”等等特点,使LBS企业能更专注于技术创新,提升差异化服务、聚焦核心竞争力。
位置服务,如果能得到物联网技术的支撑,“感、知、行”合一,那么LBS企业几乎可以得到无限的服务提供能力。物联网包括感知层(获取数据)、传输层(传输信息)、应用层(智能服务)共三个基本层次,能够使各种嵌入式、非嵌入式的无生命物体,都成为互联网络中的节点,所有物体都能被实时、自动地进行识别、定位、追踪和监控,物与物之间不需要人的任何指示或干预就能通过网络主动进行数据交换,提供可靠、准确、即时的上下文信息。在物联网的帮助下,人、物、位置三者都无缝地关联、融合到环境中,位置服务系统将拥有情境感知的能力,能够根据人们移动时周围环境的变化,主动提供与空间位置相关的信息服务(从人工智能的角度理解,这实际上是对人类感觉器官的一种延伸和强化)。
“位置服务,腾云驾物”,是中国LBS产业发展的重要策略,我们必须坚持。

十 中国LBS产业和国际LBS产业的关系

中国LBS产业不是孤立的,是国际LBS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应当承认,世界上不同的地区,不同的经济发展状态,不同的信息技术水平,必然有不同的LBS发展模式,每种模式都有它的长处,同时,也必然有它的短处。有人以为用户规模大就了不起,一点缺点也没有了。哪有这个事?应当承认,总是有优点和缺点这两点,一万年都有。
我们的方针是,一切地区、一切国家的长处都要学,技术、管理、运营、立法、投资、政策的一切真正好的东西都要学。但是,必须有分析有批判地学,不能盲目地学,不能一切照抄,机械搬用。他们的短处、缺点,当然不要学。对于美国和其他国家的经验,也应当采取这样的态度。更进一步,将来我们国内发展好的LBS企业,还要积极地走向世界,我们的LBS产业也应该成为国际LBS产业的一支主导力量。
我认为,中国有两条缺点,同时又是两条优点。
第一,我国潜在的LBS用户数量巨大,现在移动用户总数已经超过6亿了,并且还在增加过程中。整个LBS产业面对这样的大市场,务必要“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尽一切努力提供合格的位置服务,目前我们与国际同行相比,很多地方不如人家,骄傲不起来。但是,也要鼓点劲,把民族自信心提高起来,把抗美援朝中提倡的”藐视美帝国主义”的精神发展起来。
第二,我们的产业是后进的。虽然北斗卫星的导航定位技术比较先进,但我们还在继续建设的过程中,面向民用市场的规模化发展还有待时日。把位置服务提升到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度,还是在近期中央的“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中才出现,比欧美国家要晚得多。在这点上,也轮不到我们来骄傲。美国和我们不同,一、美国是信息大国,二、后来又有了一个Foursquare,所以许多美国同行很自豪,因为有资本。
我们这两条缺点,也是优点。我曾经说过:后发优势,可以后发先至。后发者有前车之鉴可以参考,少走弯路,节约成本、节省时间,从发展的观点看,这并不坏。后发就要追赶,先发的要突破就困难。我们是一张白纸,正好写字。
因此,这两条对我们都有好处。将来我们的LBS产业繁荣了,我们一定还要坚持发展立场,还要谦虚谨慎,还要向人家学习,不要把尾巴翘起来。不但现在要向人家学习,就是在今后还应当向人家学习。一万年都要学习!
一共讲了十点。这十种关系,或许不尽全面、请大家讨论,但都存在,都是矛盾。我们的任务,是要正确处理这些矛盾,而且在处理这些矛盾的过程中,一定还会遇到新的矛盾,新的问题。但是,像我们常说的那样,道路总是曲折的,前途总是光明的。我们一定要努力把产业内外、国内国外的一切积极的因素,直接的、间接的积极因素,全部调动起来,建设一个繁荣强大的中国LBS产业。
作者:Digital Heart
Tags: LBS, LBS服务内容, LBS盈利模式, “Pull”型服务, “Push“型服务, 云计算, 位置服务, 位置标准, 定位精度, 服务内容, 服务粒度, 物联网, 隐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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