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点评,刘建国:爱帮未侵权 正式上诉大众点评

大众点评,刘建国:爱帮未侵权 正式上诉大众点评
刘建国称,对于6名有“托”嫌疑的用户书面授权的49条点评,对方从来没有要求删除,而是直接起诉,明显违背避风港原则和程序。爱帮在接到诉状的同时删除了这些点评,已经履行了法律义务,不存在侵权。(TechWeb配图)
【TechWeb消息】1月28日消息,爱帮网CEO刘建国今日表示,已针对著作权案件正式向法院提起了上诉,称大众点评网违背了避风港原则和程序。
刘建国称:“我们同意大众点评网不拥有商户简介及所有用户点评著作权的判决。对于6名有“托”嫌疑的用户书面授权的49条点评,对方从来没有要求删除,而是直接起诉,明显违背避风港原则和程序;爱帮在接到诉状的同时删除了这些点评,已经履行了法律义务,不存在侵权。”
大众点评网与爱帮网的著作权纠纷要追溯到2007年。2007年年底,大众点评网称爱帮网大量发布来源于大众点评网数千家餐馆的点评内容,要求爱帮网立即删除侵权内容未果,最终提起诉讼。2008年10月,法院一审判决,爱帮网侵犯大众点评网著作权事实成立。但2009年9月,二审推翻了一审的判决结果,爱帮网胜诉。
2009年12月份,大众点评网再次将爱帮网告上法庭,要求爱帮网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
2011年1月21日,北京海淀法院在做出一审判决。大众点评网的声明中表示,法院判决大众点评网享有点评内容的著作权,爱帮网复制大众点评网上内容的行为不符合著作权法设定的免责条款,构成侵权,爱帮网从判决之日起停止对大众点评网的侵权行为,并赔偿大众点评网二万伍仟元的经济损失。(可心)
新闻回顾:
大众点评网胜诉爱帮网:爱帮复制点评内容侵权
【TechWeb消息】1月24日消息,大众点评网诉爱帮网侵犯著作权案已获得新进展。北京海淀法院在2011年1月21日做出判决:大众点评网享有点评内容的著作权;爱帮网复制大众点评网上内容的行为不符合著作权法设定的免责条款,构成侵权。法院判决爱帮网从判决之日起停止对大众点评网的侵权行为,并赔偿大众点评网二万伍仟元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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