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5 日, 永中科技董事长方存好首度回应破产事件,其中就有关 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方存好公开表示:“国家的持续投入是形成永中科技的重要依托,所有的投入已经积淀为产品本身。如果要保证国家投入有效,就是保证产品不会因为公司的经营不力而消亡,这是对国家持续投入最有力的保护。”我们要问,方存好是如何做的呢?
2009 年 12 月 22 日,作为永中科技董事长的方存好,与永中软件(代表人唐敏)签订“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合同”,将国家多年来对永中科技持续投入(共计 1.4 亿元人民币)所积淀技术(产品)本身全部许可给了永中软件。
2010 年 1 月 7 日,华軟创投无锡合伙企业与永中科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在永中软件的 50.96% 的股份无偿传让给永中科技,作为永中软件获得与永中科技“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协议”的对价(权益的交易)。这样做公平吗?非也。何故?
我们设想,有甲、乙两人,乙方从甲方手中拿过来一个苹果,然后,乙方将这个苹果一分为二,再把其中的一半还给甲方,对甲方说:这样一人一半,很公平。 ...... 这是什么逻辑?乙方手中的那一半苹果是从哪里来的?从实质上来说,永中科技与永中软件之间的“关联”与两人分苹果的故事是一个道理。
由此可见,方存好是永中科技国有资产流失的最大责任人。
说明: 4 月 22 日,我不小心左脚被扭伤了,脚肿得很厉害,家人把我的电脑拔了,躺在床上养伤。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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