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创新,网站服务条款的形式应当创新

网站服务条款的形式应当创新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事实,即极少极少的用户会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去查看服务条款,用户更习惯的下意识行为是快些找到那个“同意”或“确认”用鼠标点下去。与此相对的是,越来越冗长的服务条款充斥于网络间,估计即使是网站企业的员工也只有一小部分人会对此进行阅读。问题是,服务条款是用来确定网站经营者与用户之间权利义务最主要的文件,如此忽视它是否需要改进一下?
那些冗长的服务条款列于一个或数个网页文档中,默默地等待着纠纷的到来。只有发生纠纷了,网站经营者和用户才会思念起它。这和合同的功能是不吻合的。合同,主要的功能并非只是处理纠纷的依据,其更重要的功能在于合同双方可依此履行合同,减少自身违约的情形发生。用一句法律用语,这叫作预防风险功能。所以,目前的网站服务条款在事先无法得到用户阅读的情况是需要改进的。
那如何改进呢?理论上或许有两个选择:一是教育用户耐着性子仔细阅读条款,二是网站经营者应当作出创新型的改进。很显然,第一种选择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唯有第二种选择是可行的。
互联网,是一个创新不断的世界。可是,网站的服务条款确像依然是那么地传统,与互联网出现之前的时代相比,唯一的改变仅仅是把条款内容从纸面变成了电子档,其它没有本质的创新和变革。这苍老不怎么变的服务条款们就像是电脑机房里的一台打字机。
其实,只要我们把对互联网产品创新的脑子和热情分一些出来,就可以对网站服务条款的形式作出起码的创新。web2.0年代开始,网站在设计的理念上就是与用户不断对话作出互动,在互动的各个流程里加入流程的介绍和提示,就能够起到建立合同关系的作用。可是为什么大幅电子档式的服务条款仍然流行着呢?恐怕是对“合同”这一概念的基本理解首先就有着误区。
在十几年的律师经历中,尤其是在从事为公司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过程中,有一句话我时常与客户们分享,那就是“合同是一种关系,不是一本签字盖章的纸”。
如果你仍然将合同理解为是一本签字盖章的纸,你自然会将这种形式照搬到网站服务条款的制订上来,仍然希望看到一本电子的纸。但是假如你能理解合同是一种关系的话,你就能够豁然开朗,明白只要保证建立所需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可以完成网站服务条款的功能,也就能够“开发”出更为创新的服务条款形式来。
李立律师,北京尚公(上海)律师事务所 - 首发于LawLee.net(欢迎讨论交流,电话:13501679746,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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