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苹果公司申请排除唯冠国际的专家证人、要求立即排期开庭两项申请都没有得到支持。香港法院主审法官认为现阶段案件当事人还没有做好开庭准备,因此本案还不具备正式开庭审理的条件,具体开庭时间要安排到今年六月底再次进行案件管理聆讯决定。
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谢湘辉律师在微博上表示:“从昨日香港高等法院的聆讯不难发现,苹果公司以前声明“香港法院已经支持苹果”是误导性声明,香港法院就 IPAD 商标纠纷案件尚未正式开庭,更未作出判决。”
苹果今年 2 月 14 日晚间曾发布声明称,“多年前,我们购买了唯冠公司在全球十个不同国家的 iPad 商标权。唯冠拒绝承认和履行涉及中国部分的协议。香港法院已支持 Apple。”并于 2 月 17 日,曝光此前声称的香港法庭关于 iPad 商标权的判决书。(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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