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周刊回应拍卖公司股权:报道有多处不实

6月28日消息,今日有消息称,科技类杂志《互联网周刊》的经营公司北京互联网周刊服务有限公司计划以1元价格转让公司20%股权。
对此,《互联网周刊》发表声明回应称, 对于媒体报道此文的标题及内容有许多不实之处。并表示,为了配合科学出版社上市等有关准备事宜,科学出版社、互联网周刊及有关各方,是以完全公开、自信、诚信、严格遵循政策法规的方式进行正常的工作,并得到了国家有关单位的指导和支持。
今日有消息称,据北京产权交易所信息显示,《互联网周刊》的经营公司北京互联网周刊服务有限公司拟以0.0001万元的价格转让20%股权,挂牌期满日期为2011年7月1日。公告显示,北京互联网周刊服务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北京东方常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80%,科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此次股权转让方为科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披露的财务指标显示,2010年,《互联网周刊》营业收入674.63万元,营业利润-2.45万元,净利润-3.01万元。资产总计458.27万元,负债总计1452.03万元。
《互联网周刊》创刊于1998年,由中国科学院主管、科学出版社主办,主要面向新商业主体,包括IT人士、信息化人士以及广大网民。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高在朗,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及外商来华广告等。
以下为声明全文:
针对6月28日上午新浪网(署名记者罗亮)发表的题为“《互联网周刊》资不抵债:1元拍卖公司20%股权”一文,中科院科学出版社、互联网周刊联合发表公开声明如下:
1) 新浪网此文标题及内容有许多不实之处,作为自身有明确价值观的机构,我们对此表示遗憾,也希望借此呼吁自律、正向思维,为自身的发展创造更大的空间,为社会的和谐与共荣共同努力。
2) 为了配合科学出版社上市等有关准备事宜,科学出版社、互联网周刊及有关各方,是以完全公开、自信、诚信、严格遵循政策法规的方式进行正常的工作,并得到了国家有关单位的指导和支持。
3)作为知名媒体,《互联网周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专注目标、使命和价值观,蒸蒸日上,未来我们依然会坚持我们的理想,为所有人奉献思想的光芒。
4)我们感谢广大读者及热爱《互联网周刊》的人们,我们充满热情地为你们努力工作。
科学出版社、互联网周刊
201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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