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缴税,海关免税额调至8000元 iPad缴税不受调整影响

ipad缴税,海关免税额调至8000元 iPad缴税不受调整影响

苹果iPad属于20类入境不免税产品(TechWeb配图)

海关总署日前发布修改部分规章的规定,边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生活用品(列入边民互市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的除外),每人每日价值在人民币8000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而原先规定的免税额为1000元。记者了解到,近期备受社会关注的iPad由于属于20类入境不免税产品,因此不受此次规章修改的影响,仍需按规定征税。

原先的《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署令第56号)第五条规定,“边境地区居民每人每日从边境口岸或从边民互市贸易区(点)内带进的物品,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根据11月29日发布的海关总署第198号令,边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生活用品免税额调高到8000元。

记者张谷微

(本文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相关报道

  • ·海关对iPad征税千元背后:海外代购利益链曝光2010-11-21
  • ·海关总署:对个人自用iPad征税不违反WTO规定2010-11-17
  • ·商务部致函海关总署:iPad征千元税违WTO规则2010-11-14

Tags:  ipad越狱 ipad论坛 苹果ipad ipad2 ipad免税 ipad缴税

延伸阅读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