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万种亲吻,Google停售付费APP 拒绝遵循台湾法律 台北市重罚一百万

Google停售付费APP 拒绝遵循台湾法律 台北市重罚一百万一百万种亲吻 台北市政府今(27)日表示,Google今日上午表明拒绝依照台湾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定,给予手机应用软件(APP)消费者七日的反悔期,并且扬言暂时停止对台湾消费者销售付费APP。叶主委指出,Google停售付费APP的举措,显然是意图绑架全台湾的消费者,来换取拒绝遵循台湾法律的特权,台北市政府决定依法裁处一百万的罚款,并再度限令Google在7月1日之前提出改善计划。
台北市政府主任消保官陈碧珠指出,Google Android Market的服务条款中载明,消费者只能在下载手机应用软件的十五分钟内退费,明确违反消保法“邮购买卖”必须准许消费者在七日内退费的规定,并经市政府限期于上周四(23日)前改善在案,Google上周五上午要求市府暂不开罚,今日再做最后决定。但Google今日上午由律师代表到市府,并由美方人员致电市府,明确表示拒绝遵循台湾消保法的强制规定,并且表示停止付费应用软件的销售,台北市政府对此表示遗憾,并决定依据消费者保护法重罚Google新台币一百万元,并再度限令Google在7月1日之前提出改善计划。
台北市政府法规委员会主任委员叶庆元表示,台湾法院以及政府已经多次解释,网络购物必须适用消保法邮购买卖的规定,手机使用者透过网络购买手机应用软件,自然也受到消费者保护法的保障。叶主委指出,虽然部分消费者在网络上指出先前也有成功退费的经验,但是目前退费流程复杂,而且在业者透过定型化契约明文排除退费责任的现况下,退费与否变成业者的“恩惠”,而不是消费者的权利,此一不合理的契约条款规定必须修正。
叶主委进而解释,从去年开始,台北市政府就开始对网络销售平台业者宣导必须保障网络消费者七日反悔期的规定,从PCHOME等本土ISP业者到Yahoo等国际ISP业者都已经遵循台湾的法令办理,此次向苹果以及Google两家手机应用软件业者宣导,苹果也接受市府的规范,只有Google无视法律的规定,要求不被规范的特权,市府无法接受。
叶庆元主委指出,手机销售平台业者如Google及苹果在软件出售后,可透过手机的连线更新功能,查知软件是否持续存在于使用者的手机上,所以不至于发生消费者退费后持续使用相关手机应用软件的问题。叶主委强调,相关的技术问题对于苹果的APP Store既然不造成困扰,Google拒绝配合显然非常恶意。
陈碧珠主任消保官指出,Google将于本周四派人直接来台沟通,政府将视Google届时的立场,决定是否二度开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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